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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支付牌照”携程连遭质疑 监管出手治理预付卡

2017-06-08 15:45:54  阅读:104+
   关于“携程礼品卡”究竟是单用途还是多用途预付卡的争论还没有结束,又有公司因涉嫌违规发行预付卡受到质疑。

  近日,镇江苏宁广场公开发售3000元一张的储值卡——“周年庆限量黑卡”,可在商场内的多家商户使用。这张卡片被质疑为违规发放的多用途预付卡。而苏宁方面同样是将其冠以单用途预付卡的名义进行辩解。

  单用途预付卡一再被拉来当作“挡箭牌”,市场机构屡现违规,打监管的擦边球真的就那么容易吗?携程在没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况下,违规开展预付费卡业务,还能持续多久?

  对比京东E卡

  携程礼品卡行多用途之实

  被举报涉嫌支付业务违规,携程方面曾针对“携程礼品卡”做出回应,称其为单用途预付卡,不适用于第三方支付的监管要求。但是否真的属单用途卡,我们将互联网上单用途预付费卡,进行横向对比,就能明显看到,什么是单用途卡,什么是多用途卡?而携程礼品卡又该属于多用途卡,还是单用途卡?

  在互联网平台上,京东E卡是最为典型的单用途预付卡。而通过对产品的横向对比,包括对比京东E卡与携程礼品卡的使用章程、京东E卡与携程礼品卡的使用范围等等,就能发现二者的明显不同。

  由于京东旗下的支付牌照并无央行对“预付费发行及受理”的相关许可,因而其京东E卡在其产品说明中,明确备注:京东E卡,是由京东商城发行的经预付卡商委备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根据京东官网公开信息显示,京东E卡指由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发行的,可以并仅限在 www.jd.com上购买自营商品或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

  何谓“自营商品”也有明确解释,是指在商品详情页明确标识为“商品从京东库房出库,由京东安排配送,且商品发票由京东提供”的商品。但出版物、虚拟产品、部分团购预售等,以及第三方卖家商品,京东E卡不能使用。

  官网中也多处强调,京东E卡仅可购买自营商品,同时根据显示,京东E卡不能用于购买京东平台上的机票,这说明京东E卡不能跨企业使用。

  对比之下,携程礼品卡的简介中称,该卡是为数不多的全国通用的预付费卡,并无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域使用限制。以携程礼品卡(任我行)为例,可用于支付机票、预付酒店、签证、邮轮、自由行套餐(机+酒、景+酒)、旅游、旅游类团购、旅游保险、用车服务、预付门票等产品订单。

  虽然携程亦称“部分机票、部分门票、部分用车产品”等不支持礼品卡,但可以跨企业使用基本无疑。

  此外,京东对购卡时的要求进行了列举。例如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为 1000 元(含)。对于购买记名卡和一次性购买金额10000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和个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这些均符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中的条款规定。

  但在携程礼品卡的相关说明中,并未列出类似要求,甚至在描述中从未出现“单用途预付卡”的字样,似乎是在刻意模糊概念。

  所以,携程声称的“单用途礼品卡”屡遭质疑。业内人士认为,携程发售预付卡表面上符合多用途预付卡的特征,可以跨企业使用——用于购买不同法人不同品牌的酒店提供的住宿服务,无行业限制——可以用于购买机票等单用途预付卡不允许使用的服务。

  如此一来,携程就涉嫌以单用途预付卡之名,行多用途预付卡之实。

  监管出手治理预付卡

  携程之后,苏宁也陷入预付卡的争议。

  5月28日至5月30日期间,镇江苏宁广场为迎接周年庆推出3000张的限量黑卡,每张卡预充3000元,可在苏宁广场的商户进行任意消费(特例商户除外)。

  此后苏宁回应称,此次发行的“黑卡”属于单用途预付卡,已经在商务部进行备案,持卡人只能在苏宁的联营商户使用,并通过苏宁的POS机进行刷卡。而在现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中,所谓“联营商户”的概念并不存在,更不属于单用途预付卡可以使用的范围。

  与携程不同的是,苏宁旗下的安徽华夏通支付有限公司确实有一张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牌照,只是业务覆盖范围限定在“安徽省”。江苏镇江的“周年庆限量黑卡”已经在事实上形成超范围经营。

  但是携程的情况是,没有第三方支付牌照,没有任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牌照,就在全国范围内发行预付卡,同时预付卡业务覆盖包括,可以购买机票、酒店、旅游保险、用车服务等。

  《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中也明确规定,“支付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类型和业务覆盖范围从事预付卡业务,不得在未设立省级分支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从事预付卡业务”。

  梳理目前250家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可以发现,类似苏宁这样被限定在部分省市地区的预付卡占了大多数。只有6家具有全国范围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许可。

  这6家机构分别为:资和信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开联通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裕福支付有限公司、易生支付有限公司、海南新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另有6家机构拥有“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业务许可,分别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汇元银通(北京)在线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通支付有限公司、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而在这12家机构之外,像携程和苏宁这样以“单用途预付卡”来打擦边球的企业并不在少数。支付牌照监管收紧,监管针对持牌机构的约束力度逐渐加码,但未取得相关支付许可的企业是否处于监管“真空”?

  监管已经在行动。

  5月17日,据北京金融局网站消息,近段时间以来,个别不法分子假借办理预付卡或预付消费的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给部分群众造成经济损失。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商务部、工商总局提示,严密防范利用预付消费进行非法集资。

  上海市黄浦区商务委主任陈湧近日指出,发售预付卡企业卷款跑路而引发的纠纷往往难以解决,已演变为一类社会矛盾,也成为管理部门工作中的难点和痛点。“有关预付卡的立法迫在眉睫。”市人大代表钱翊樑认为,目前的法管得了“君子”,管不了“小人”。

  实际上,目前的规则管得了“君子”,管不了“小人”,这样的现状必须有所改变。事实上,针对预付卡的乱象,各地的监管已经有所动作。据了解,近期北京市、上海市、西安市等地商务局在将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

  在检查阶段,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合规发卡、防范资金风险、排除潜在风险。通过查阅企业单用途预付卡发卡记录、台账、财务报表、存管及付款凭证等资料,询问企业相关负责人等方式,重点核实“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和企业业务报告信息真实性和资金保障措施完备性。对应备未备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建立约谈工作机制,主动约谈未备案规模以上发卡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备案。

  无论是从市场公平的角度,还是依法治理的角度,在被实名举报后,携程的业务违规必将有所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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